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适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和计征汇率:
(一)保税货物不复运出境转为内销;
(二)减免税货物经批准转让、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关务软件;
(三)暂时进境货物不复运出境或者暂时出境货物不复运进境;
(四)租赁进口货物留购或者分期缴纳税款。
第十六条 补征或者退还进出口货物税款,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或者第十五条的规定确定适用的税率和计征汇率。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规定需要追征税款的关务软件,应当适用违反规定行为发生之日实施的税率和计征汇率;行为发生之日不能确定的,适用海关发现该行为之日实施的税率和计征汇率。
第十七条 关税应当按照《关税法》的规定,以从价、从量或者复合方式计算。
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适用税种、税目、税率和计算公式计算。
除另有规定外,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应纳税额按照下述计算公式计征:
从价计征的关税应纳税额=计税价格×关税比例税率关务软件
从量计征的关税应纳税额=货物数量×关税定额税率
复合计征的关税应纳税额=计税价格×关税比例税率+货物数量×关税定额税率
从价计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税价格+关税税额)/(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
从量计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应纳税额=货物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复合计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应纳税额关务软件 =〔(计税价格+关税税额+货物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货物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税价格+关税税额+进口环节消费税税额)×增值税税率
未完,续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