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公司关务系统是一家从事茶叶出口的外贸企业。在2019年9月至2023年3月期间,该公司与福建某茶叶有限公司等
9家公司勾结,虚开与实际经营情况严重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2124份,涉及发票金额高达 2.09亿元,虚开的税额达2718关务系统万元。由于茶叶属于典型的农产品,本案的实质依然涉及虚填农产品收购发票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便埋下了严重的税务风险。
出口企业因农产品出口爆发骗税的5大风险盘点
(一)虚假农户信息的背后:中介、散户、关务系统代买的农产品收购操作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相关法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可免征增值税,收购企业需依据农业生产者的真实信息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然而,如果收购企业从中介、散户、或代买等非直接生产者手中关务系统采购农产品,这些操作实际上并不符合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规定。
我国农业生产的分散性特点,使得大量出口企业难以直接到农村向农户采购农产品,往往需要依靠村长、大户、或中介等第三方进行代购。然而,当收购企业关务系统从这些非直接生产者手中购入农产品后,若以非农户为主体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实质上是违反了《发票管理法》的要求,这种操作存在严重的法律风险。
(二)跨省农产品收购:虚填农户信息的隐患
目前,各地对于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填开有不同的规定,关务系统某些省份明确规定农产品收购发票不得跨地级市开具,甚至限制不得跨省开具。然而,由于农产品生产和流通常涉及跨区域的情况,一些企业为规避这些限制,可能会选择将非实际销售人的信息填列在发票上,甚至冒用当地农户的信息关务系统开具发票。这种操作如果未能保留证明收购真实性的其他证据,企业将面临极大的税务风险。
来源:中国税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