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言
为使社会各界更加全面知悉优惠贸易协定项下享惠进出口关税政策、更加便捷了解享惠申报流程,更加准确利用关税减让政策,推动优惠贸易协定关税减让红利精准高效直达各市场主体,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整理了优惠贸易协定项下企业享惠指引AEO系统 ,列明了办理流程、申报方式、注意事项、政策依据等内容。
需要说明的是,本指引旨在方便享惠主体更好地知悉、利用现行自贸协定关税优惠政策,税收执法或申请享惠的依据请以正式发布文件为准。相关内容如有更新,请以最新规定为准。因资料整理涉及事项较多AEO系统,如有疏漏和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目 录
一、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享惠申报指引
(一)享惠报关单填制
(二)原产地单证提交
(三)出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内销享惠货物
(四)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的农产品 AEO系统
二、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申领指引
(一)企业基本信息维护
(二)代理申请证书
(三)原产地证书申请
(四)原产地证书打印
(五)原产地证书归档
(六)原产地证书补发
(七)原产地证书的更改与重发
(八)原产地预先核实
(九)核查互动
三、经核准出口商操作指引AEO系统
(一)经核准出口商认定申请
(二)货物信息提交
(三)经核准出口商信息变更
(四)经核准出口商续展申请
(五)经核准出口商注销申请
(六)原产地声明开具操作指引
未完,续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