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为一个合格的“肉食”动物
最明显的特征就是
无肉不欢!!!
小编看到肉类产品
也是两眼大放光芒
前段时间
关Sir发现
有人带着12.6公斤的熟猪肉进境
这么热的天
这么多的肉
难道你们不怕馊掉么?
案例回放
近日,厦门海关隶属高崎机场海关在一名中国籍女性旅客的行李中,截获熟猪肉12.6公斤。这是今年以来该关在厦门空港口岸截获的最大一批猪肉。
当天下午15时许,该关关员正在执行雅加达飞抵厦门的MF870次航班监管任务时,经过技术检查,发现一名选择无申报通道通关的中国籍女性旅客行李存在异常,疑似装有肉类制品。经过开箱彻查,关员在其随身携带的泡沫箱内发现塑料袋封装的熟猪肉,总重12.6千克。
目前,机场海关已对该批熟猪肉实施销毁处理。
很多人可能很疑惑
进境环节
肉居然不能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
“(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禁止携带、邮寄进境。
也就是说
携带肉类产品进境的正确姿势就是:
不要带!!!
一旦发现携带、邮寄肉类及其制品进境
海关一律做销毁处理
厦门海关在此温馨提醒
旅客进境通关应遵守相关规定
切莫心存侥幸
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一、动物及动物产品类
(一)活动物(犬、猫除外),包括所有的哺乳动物、鸟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和其他无脊椎动物,动物遗传物质。
(二)(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
(三)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包括生奶、鲜奶、酸奶,动物源性的奶油、黄油、奶酪等奶类产品。
(四)蛋及其制品,包括鲜蛋、皮蛋、咸蛋、蛋液、蛋壳、蛋黄酱等蛋源产品。
(五)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
(六)油脂类,皮张、毛类,蹄、骨、角类及其制品。
(七)动物源性饲料(含肉粉、骨粉、鱼粉、乳清粉、血粉等单一饲料)、动物源性中药材、动物源性肥料。
二、植物及植物产品类
(八)新鲜水果、蔬菜。
(九)烟叶(不含烟丝)。
(十)种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
(十一)有机栽培介质。
三、其他检疫物类
(十二)菌种、毒种等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细胞、器官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等生物材料。
(十三)动物尸体、动物标本、动物源性废弃物。
(十四)土壤。
(十五)转基因生物材料。
(十六)国家禁止进境的其他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本期供稿:机场海关
编辑:谢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