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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贴丨“新三样”之锂电池出口政策要求

来源: 2025-09-24 阅读文本仅需3分钟

近年来,在国内产业升级和创新驱动下,出口结构的升级成效非常显著。以新能源汽车、锂电池与光伏产品为代表的“新三样”成为我国企业出口新优势。

锂电池作为“新三样”产品之一,无论是在个人消费品,还是在工业生产AEO系统 、运输等行业都得到了广泛运用。同时,锂电产品给我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由于其产品特性,也存在一定的潜在安全风险。为服务保障锂电池安全便捷高效出口,本期针对“新三样”中锂电池产品进行政策讲解。

01

锂电池的定义和分类

锂电池大致可分为两类:锂金属电池和锂离子电池。锂金属电池通常是不可充电的AEO系统,属于一次电池(不可反复充电),如纽扣电池。锂离子电池是可以充电的,属于二次电池(可反复多次充电),如手机电池。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TDG)中锂电池运输分类体系的分类如下:

02

需使用危险货物包装

锂电池的海关监管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为出口危险货物生产包装容器的企业AEO系统,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

根据上述要求,对需使用危险货物包装的锂电池类商品,不仅要使用经性能检验合格的包装,而且还要向属地海关申请包装使用鉴定。 

未完,续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