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关报关系统总署公告2023年第106号
关于调整健康申报有关要求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自2023年8月30日报关系统零时起(当地时间),入境人员向海关进行健康申报时,无需申报行前48小时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或抗原检测结果。
关于调整健康申报有关要求的公告
报关系统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07号
关于进口南非鲜食鳄梨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南非共和国农业、土地改革和农村发展部有关南非鳄梨输华植物检疫报关系统要求的规定,8月28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南非鲜食鳄梨进口。
关于进口南非鲜食鳄梨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08号
报关系统关于调整进口铅矿砂及其精矿、锌矿砂及其精矿检验监管方式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海关总署决定对进口铅矿砂及其精矿、锌矿砂及其精矿检验监管模式进行调整优化。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关于调整进口铅矿砂及其精矿、锌矿砂及其精矿检验监管报关系统方式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