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关务系统 完善 AEO企业服务体系
13.实施行政审批“容缺受理”。部分申报材料(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材料除外)不齐备的,如行政相对人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可先行受理,加快办理进度。简化政府投资项目招标进出口证明手续。积极为信用关务系统良好的申请人争取增加粮食、棉花等进口配额。优先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等环境保护许可事项。降低信用良好
AEO企业生态环境检查频次。
14.强化信用信息共享。推动AEO认证关务系统与其他信用认证有机结合,健全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跨部门涉企服务体系。将AEO企业信息记入公共信用报告,优化与海关信用体系有效对接,相关信用信息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关务系统(http://credit.customs.gov.cn)同步共享。依托各领域公共数字平台,探索“公共数据”开放应用,对 AEO企业在业务应用等方面提供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
15.完善线上线下服务机制。在“单一窗口”95198热线设立关务系统AEO企业绿色咨询通道,7*24小时提供通关政策、技术性贸易措施、口岸操作流程等咨询服务。鼓励在有条件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试点设立
AEO企业服务专窗,集合AEO企业绿色通道、帮办代办、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关务系统等便利化举措,提供“一站式”集成服务和涉税事项专人帮办等服务。支持省内检测认证机构为 AEO企业提供“一对一”国际检测认证服务,鼓励指导有意愿的 AEO企业参与“同线同标同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