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促进关务系统AEO企业高质量发展,培强做大对外贸易市场主体,推动外贸固稳提质,8月7日,山东省商务厅会同青岛海关、济南海关、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口岸办公室等 15部门(单位)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海关高级认证企业
关务系统高质量发展促进外贸固稳提质的若干措施》,出台15条 AEO企业联合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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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ommerce.shandong.gov.cn/art/2024/8/5/art_106476_关务系统10343560.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署令〔 2021〕251号)明确,高级认证企业是中国海关AEO(AEO是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简称,是世界各国海关对高信用企业的统称,中文译名为“经认证的经营者”),
关务系统是指以任何一种方式参与货物国际流通,符合海关总署规定标准的企业。
高级认证企业(AEO)作为海关最高信用等级企业,可以享受优先办理、减少监管频次、优化服务等一系列优惠管理措施,有效降低企业国际关务系统贸易成本,提升国际竞争力。
一 完善高级认证企业培育体系
1.优选培育高级认证企业。围绕我省标志性产业链、特色产业集群、新兴产业,以及专精特新、单项冠军、总部型企业、国际贸易供应链头部企业、外贸自主品牌企业、重点口岸服务企业等关务系统,筛选AEO优选培育企业,海关对优选培育企业量身订制认证辅导培育方案。
2.强化认证宣传。健全AEO政策宣传、信用管理培训、典型推介和认证辅导。强化AEO认证制度、便利措施、主动披露容错机制关务系统宣传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