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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加工贸易的热点写的还怪详细的-9

来源: 2026-08-07 阅读文本仅需3分钟


“海关发布”微博网友“追向玻璃海季风”:我公司是加工贸易企业,由于出口订单变化,部分成品需要分批转内销处理,请问是否可以办理内销集中征税? 

黄奕斌:感谢您的提问。近年来,为了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海关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内销便利化措施关务软件 ,其中允许企业按季度集中办理内销征税手续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海关总署2023年发布的第166号公告明确规定,只要是非失信企业即可以直接办理内销集中征税申报。 

同时,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8号《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加工贸易内销申报纳税办理时限的公告》,企业在不超过手册有效期或账册核销截止日期的前提下,最迟可在季度结束后15天内完成申报纳税手续,且不得跨年操作,即在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12月31日前分别完成前一季度内销集中申报。

“海关发布”抖音网友“多米不记仇”:加工贸易受灾保税货物后续如何核销关务软件

黄奕斌:感谢这位网友提问。分以下两种情形处置核销: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受灾保税货物。经海关核实,对受灾保税货物灭失或者虽未灭失,但是完全失去使用价值且无法再利用的,海关予以免税核销。对受灾保税货物虽失去原使用价值,但是可以再利用的,海关按照确定的受灾保税货物价格关务软件、其对应进口料件适用的税率计征税款和税款缓税利息后核销。受灾保税货物对应的原进口料件,属于进口许可证件管理范围的,免于提交许可证件。企业在规定的核销期内报核时,应当提供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赔款通知书和海关认可的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未完,续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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