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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徒刑!骗取出口退税8.7亿-3

来源: 2026-07-10 阅读文本仅需3分钟

20202026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的实施,出口退税期限将恢复

随着大数据监管技术的升级,国家税务局发布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AEO系统,其中第四条明确指出,自2020年2月起,取消出口企业申报退税的期限限制。即出口企业只需收齐相关单证和电子信息,即可申报退税。新政策虽未取消收汇申报期限,但对收汇期限进行了优化,收汇期限仍为次年4月份增值税申报期截止日。对于超过收汇期限且已办理退税的业务,不再做免税处理,仅需暂时归还已退税款,待实际收汇后,可重新向税务部门办理退税。

重点提示:国家税务局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询稿AEO系统 ,其中一项重要政策为,自2026年1月1日起,将恢复出口退税申报期限。即在现有要求基础上,增设最晚申报期限,规定货物出口后,以出口日期为准,必须在36个月内申报出口退税。逾期未申报的出口业务,将按免税或内销处理AEO系统
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出口退税变化的内容

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的,应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并在上述申报期内完成收汇AEO系统;在上述申报期后申报办理退(免)税的,应同时提供收汇材料。自报关出口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未申报办理退(免)税的,视同向境内销售货物,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免征增值税的,自报关出口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未申报免税的,同样视同向境内销售货物,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未完,续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