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如何关务软件向海关申请后续追补税 #
企业经过自查,发现存在上述填报错误情形,造成少征、漏征税款甚至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可向注册地或进口地海关申请主动披露;经海关认定确属主动披露的,海关依法予以减轻、从轻处罚或不予处罚,并可依法减免税款滞纳金。企业主动披露且被海关处以关务软件警告或者50万元以下罚款的行为,不作为海关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记录。
属于特殊关系影响成交价格情形的,海关会通过估价确定完税价格:对于企业买卖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是否影响成交价格存疑时,海关提出质疑并书面告知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关务软件未作出回应或者补充说明后海关对申报价格仍然存疑的,海关将在保守商业秘密的基础上,与纳税义务人交换彼此掌握的用于确定完税价格的数据资料,并按照《审价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方法确定完税价格。
属于漏报特许权使用费情形的关务软件,海关将综合考虑特许权使用费的性质,以及涉及的不同来源的货物、加工生产环节等多个要素,遵循通用会计原则,以客观量化数据为基础进行分摊,计算出应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特许权使用费金额,进而依法计征税款。
# 关于延续性补税 #
在首次追补税后,可能有的企业无法在短期内调整成交价格,又或者特许权使用费属于长期支出,关务软件在未来还有补税的需要,这就涉及海关稽查业务中通常说的延续性补税。
上述经由海关稽查部门认定的磋商估价、特许权使用费追补税事项,如果需要进行延续性补税,一般仍由稽查部门负责,企业可以定期采用主动披露的方式向海关报告。其中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要正确填报关务软件三个栏目外,申请特许权使用费延续性补税的企业,还要按58号公告第四条规定,在每次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后的30日内向海关主动报明。
来源:中国海关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