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 25 年 9 月 3 日,商务部发布 20 25 年第 48 号公告, 自 202 5 年 9月 4 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相关截止波长位移单模光纤实施反规避措施,将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的现行反倾销税税率适用于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相关截止波长位移单模光纤。
上述措施实施后,鉴于贸易环境发生了变化, 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停止实施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相关截止波长位移单模光纤的反规避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 2025年 11 月 10 日起,停止 将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 的现行 反倾销税税率适用于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相关截止波长位移单模光纤。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2 5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