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西海关/港口规定
1. 收货人报关软件:对于运至巴西的货物,如果收货方显示的是‘TO ORDER’, 依据巴西海关规定,货物将被扣留直至收货人详细的资料被提供(完整的地址,相应的
CPNJ, 电话,传真,城市名称及联系人)。只有在巴西的海关系统( SISCARGA)报关软件收到这些信息,海关当局才会允许放货。
2. 无单货物:对于所有无单货物(无单证信息或错误单证信息) 将被视为走私。靠港卸货后将立即被海关扣押,并处以罚款(US$2500 每集装箱)。另外,海关费用,码头费,操作费,仓储费等将会直接由报关软件起运港承担。
3. 家居及二手车货物:对于这两种货物,只接受‘预付‘条款。
4. 危险品:报关软件危险品的专业品名,包装以及其他有关信息必须在提单及海关载货单上申报。有些危险品只允许从船舶卸载下后直接装上进口商的货车,不得在码头停留。所有操作由收货方承担责任及费用。所有危险品必须根据危险品条例贴标签。如果违反条例,集装箱将被卸载,起运港将承担所有费用。
5. 船只配件:海关当局对于配件不提供快速清关。基于此报关软件,需要至少5个工作日组织海关清关。如若起运港接收到巴西的船只配件货物,务必预留足够时间并FAX或
E-MAIL通知收货港。同时必须提醒:所有的文件袋必须是预付状态,并寄给‘ MASTER OF VESSEL’ 。所有寄往或通知人报关软件显示为“ Cia Libra de Navegacao-LIBRAMAR’的货物,海关不会放行以致影响被派送至所需的船只。
来源:海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