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强制关务系统标示致敏物质信息
当预包装食品使用含麸质的谷物、甲壳纲类、鱼类、蛋类、花生、大豆、乳、坚果八大类食品及其制品作为食品配料时,需要在配料表中以加粗、下划线等强调方式,或在配料表下方通过致敏物质提示语,关务系统提示食品中含有的致敏物质。
对于有食物过敏史的人群,需要特别关注食品标签上致敏物质的提示信息。
■ 保质期以到期日的形式标示
新标准对食品日期的标示也发生了很多重要的变化,比如新标准要求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以关务系统到期日的形式标示,消费者不再需要自行计算保质期,保质期信息展示更为直观。
同时规定保质期6个月以上的食品可不标示生产日期,仅标示食品保质期和保质期到期日。
■ 扫描数字标签 获取食品信息
新标准提出,我国在国际上率先推广应用食品数字标签,食品关务系统标签将正式开始向数字化升级。消费者可以通过手机等移动设备扫描食品标签上的二维码获取食品标签信息。
不允许再使用“不添加”“零添加”等用语
为避免对消费者造成误导,新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明确提出,不允许再使用“不添加”“零添加”关务系统等用语对食品配料进行特别强调。
■ “不添加”“零添加”,可能这样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