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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YO”的归类

来源: 2021-09-08 阅读文本仅需3分钟

作者注:本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归类小助手”(findhscode),谢谢!
 ——吴瑕

 各位小伙伴们,大家好!今天要给大家介绍的商品,可真称的上是“奇葩”一朵了。由于它目前还没有正式命名,所以这里暂时用“HOYO”来称呼。至于这“HOYO”到底是何方神圣,且听狸叔慢慢道来——

当今社会,智能手机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无法舍弃的必需品,一刻不放在手边都会坐立不安。狸叔有个朋友,如果“方便”的时候没有手机就会“堵车”。包括狸叔自己,上下班路上、吃饭的时候、上床睡觉前,几乎每时每刻都在摆弄手机。

不过,即使狸叔这类重度“手机依存症”人士有多么的不乐意,总还是有那么一些特殊情况,迫使我们不得不与心爱的手机暂时忍痛分离——比如洗澡时。

除非您的手机可以与传说中的诺基亚“三防”(防水、防压、防摔)“战斗机”相媲美。否则,建议您还是不要在浴室中水气萦绕的环境下使用手机,更不要在泡澡的时候玩手机。

那么,如何才能使一款普通手机能够在沐浴时使用呢?为了解决这个世纪难题。如狸叔般闲的蛋疼的技术宅,终于发明了这款我们即将讨论的商品——“HOYO”,一种手机防水保护套(见下图)。

这款“HOYO”手机防水保护套的设计即简单又复杂。本质上就是一款配有吸盘的透明密封塑料袋,但设计十分巧妙。如上图所示,“HOYO”手机防水保护套的顶部装有吸盘,可以轻松固定在任何平面上。下方则是一个圆形洞口,可以把手机放入其中,再通过圆形的密封盖封住,防止水滴进入。最下方就是防水材质的塑料袋,可以实现触控手机的操作。这样一来,你就可以把它贴在浴室的镜子或是墙上随时使用了。

经过简单的商品介绍之后,让我们来分析一下这款“HOYO”手机防水保护套的归类。一般来说,可以考虑归入以下三个品目:

一、按“容器”归入品目42.02。

依据品目42.02的注释条文——

“本品目第一部分所包括的物品可用任何材料制成。这里所指的“类似容器”,包括帽盒、相机附件套、弹药盒、猎刀鞘及野营刀鞘、制成专门形状或内部装有配件以适合盛装特定工具(不论是否带附件等)的手提式工具箱或工具盒等”。

这款“HOYO”手机防水保护套已经设计成“专门用于存放手机的形状”(根据资料,“HOYO”可兼容目前市面上大部分智能手机,不论是4英寸的iPhone5s还是5.7英寸三星Galaxy Note3,只要手机尺寸长宽小于100毫米即可),且主要用于“容纳”手机,属于一种手机的“容器”。所以,即使其材质为“塑料”,仍可按“容器”归入品目42.02。

二、按“其他塑料制品”归入品目39.26。

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HOYO”手机防水保护套虽可起到“容纳”各种手机的作用,且其外观尺寸也证明其的确专门为手机类商品设计。但是,“HOYO”手机防水保护套的设计目的并非单纯的“容纳”手机,而是起到“防水保护”的功能。“容纳”功能是从属于“防水保护”功能的。所以,“HOYO”手机防水保护套应按“其他塑料制品”归入品目39.26。

三、按“塑料制的卫生或盥洗用具”归入品目39.24。

其理由是“HOYO”手机防水保护套明显安置在浴室中使用,依据品目39.24的注释条文——

“本品目包括下列塑料制品:

......
 

卫生及盥洗用具(不论是否家用),例如......肥皂盘、毛巾架、牙刷架、卫生纸架、毛巾钩及非供永久固定安装于或嵌入墙上的浴室、盥洗室或厨房用的类似物品”。

从中可以看出,与品目39.26的“其他”塑料制品相比,品目39.24的“塑料制的卫生或盥洗用具”列名更为具体。所以,“HOYO”手机防水保护套应归入品目39.24。

对于上述三种观点,狸叔个人还是倾向于第二种,依据如下:

一、“HOYO”手机防水保护套的设计初衷和相对复杂的产品结构证明,其主要功能并非简单的“容纳”手机,而应视为“防水保护”。另外,手机放置在其中时,可直接使用而无需从中取出。这点也可从一个侧面证明“HOYO”手机防水保护套并非单纯的“容器”。

二、“HOYO”手机防水保护套虽可在浴室内使用。但是,无法否认的是,只要是需要对手机进行防水保护的场合(例如,泳池、海滩、水上乐园等),“HOYO”手机防水保护套均可以发挥其“防水保护”的功能。而且,“HOYO”手机防水保护套所悬挂和容纳的对象为手机,并非通常在“浴室、盥洗室或厨房”中使用的用具(例如,毛巾、牙刷、肥皂等)。

三、参考海关总署公开归类决定:J2011-0017——“苹果IPAD用护套(塑料制)”的归类思路。

综上所述,个人认为“HOYO”手机防水保护套应按“其他塑料制品”归入品目39.26。当然,以上仅为狸叔个人观点,供各位参考。

 

附录:

各们亲们若有归类方面的问题,可以选择在微信上留言或者发狸叔的邮箱(wuxia8013@aliyun.com),当然也可以QQ(1055685736)直接加狸叔本人(上班的时候大家高抬贵手,实在太忙),谢谢!

另外,如果有业务方面的需要,请联系黄先生(13916058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