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科越云通关关务资讯

行业解决方案

热搜关键词: 合规认证 云通关报关平台 智能通关系统 AI报关引擎 AEO合规管家

海关提示丨进出口含易制毒化学品的混合物漏证风险提示-2

来源: 2024-04-28 阅读文本仅需3分钟

企业D

进出口混合物中含有易制毒化学品,什么情况下需要申领许可证件?

以下情形混合物需要申领许可证件:

(一)含甲苯、丙酮、丁酮、硫酸4种易制毒化学品之一且比例高于40%(不含)的货物以及含盐酸比例高于10%(不含)的货物。

(二)含甲苯、丙酮、丁酮、硫酸4种易制毒化学品中的两种及以上关务系统,单一成份含量不超过40%,但其总含量超过40%以上的混合物。

(三)含甲苯、丙酮、丁酮、硫酸、盐酸以外的《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目录》所列的其他货物。

混合物中含有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者应折算易制毒化学品数量后按照规定申请进(出)口许可,含易制毒化学品的复方药品制剂除外。

企业E

申报通关过程中还有还有哪些注意事项?

企业在办理通关时,应如实申报易制毒化学品的成分和含量,并主动申报有效许可证件关务系统。不可利用别名、笼统名称申报。

相关阅读:危化品规范申报及案例解析

特别提醒

进出口含易制毒化学品的混合物,企业也需要按照规定申领许可证件。

海关审单现场发现部分企业容易出现漏证现象。

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公司申报进口稀释剂(3814.0000)关务系统,申报成分乙烯60-70%、乙醚10-20%、丁酮10-20%,漏报许可证。

案例二:某公司申报进口清洗剂(3402.9000.90),申报成分乙醇胺5%、三氯甲烷5%、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非离子表面活性剂,漏报许可证。

案例分析:尽管乙醚和三氯甲烷的含量都很低,但按照商务部公告,这两种化学品在混合物中没有含量限制,均需要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案例三:某公司申报进口混合物中含有甲苯20%、丙酮30%、丁酮20%关务系统、硫酸10%,漏报许可证。

案例分析:本例应按照丙酮的品名申领许可证。按照商务部公告,含甲苯、丙酮、丁酮、硫酸4种易制毒化学品中的两种及以上,单一成份含量不超过40%,但其总含量超过40%以上的混合物,商务部发证机构按照含量比例最高的易制毒化学品签发《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许可证“商品名称”和“海关商品编号”栏目均按该易制毒化学品填报,“规格型号”栏目填报不同成份的品目简称及其含量。

本例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时,许可证商品名称栏目填写“丙酮”关务系统,海关商品编号栏目填写“2914110000”,规格型号栏目填写“丙30甲20丁20硫10”。在进出口验放环节,海关根据货物中易制毒化学品的含量核扣《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数量。

 

同时还需关注

 

进口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在申报时应当提交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

相关阅读:危化品规范申报及案例解析



完结


供稿单位:天津新港海关、综合业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