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7海关总署: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办法,9月1日起实施
海关总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70号令),自2024年9月1日起实施。
本办法适用于非优惠原产地证书、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的签证管理工作关务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70号令)
8海关总署:今日起,实施金伯利进程证书制度管理规定
为了履行国际义务,维护非洲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制止冲突钻石非法交易,海关总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金伯利进程证书制度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269号令),自2024年9月1日起实施。
本规定适用于海关对进出口毛坯钻石实施金伯利进程证书制度的管理工作关务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金伯利进程证书制度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269号令)
9海关总署:增加输马来西亚、越南自助打印优惠原产地证书
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决定自2024年9月1日起,增加《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项下输越南原产地证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输马来西亚、越南的原产地证书为可自助打印证书。
其他事项按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77号(关于全面推广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的公告)执行关务系统。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06号(关于增加输马来西亚、越南自助打印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公告)
未完,续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