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通关”作为智能通关的引领者,在过去的两年里,不仅推出了“零差错”智能报关软件( 打单软件)“一键通” ,同时“云通关”公众微信号(etongguan)也一直推送各类通关相关的资讯、知识,欢迎关注!
天津海关12360热线
对新注册企业来说,这项政策可是重大利好。
接下来小编针对近期企业咨询较多的问题进行答复。
Q:企业通过“多证合一”方式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登记,需要办理商务备案吗?
A:需要。海关审核企业申请时,会校验企业在商务部门的备案情况。
Q:企业通过“多证合一”方式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登记,需要到海关窗口提交纸本资料吗?
A:不需要。海关接收到企业工商注册信息和商务备案信息后进行审核,企业无需到海关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Q:企业通过“多证合一”方式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登记,如何查询是否已办理成功?
A:企业可以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网址: http://www.singlewindow.cn/)“企业资质”子系统或“互联网+海关”(网址:http://online.customs.gov.cn/)“企业管理”子系统查询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备案登记结果。
Q:2019年2月1日起,取消《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是只针对通过“多证合一”方式申请的企业,还是针对所有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A:通过所有方式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企业,海关均不再核发《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企业确有需要的,海关可出具《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Q:不打印备案回执,会影响企业办理通关等海关业务吗?
A:不会影响。
Q:2019年2月1日起,企业申请办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的,是否核发《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A:报关企业的《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继续核发。
Q:企业可以通过“多证合一”方式申请注册成为报关企业吗?
A:不可以。“多证合一”仅适用于首次办理工商注册的企业,同时提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登记申请。企业申请办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的,请按原模式办理。
Q:企业在融合报关单录入随附单证代码C(内销征税联系单)的时候,系统提示调取不到相关数据,该如何处理?
A:请先检查内销征税联系单是否审核通过。如审核已通过,则检查境内收发货人是否已在QP系统的“加贸权限管理”-“代理预录入”中进行授权。
Q:企业可以通过“多证合一”方式申请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变更、注销吗?
A:不可以。“多证合一”仅适用于首次办理工商注册的企业,同时提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登记申请。企业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变更或注销的,请按原模式办理,广州关区注册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可通过“无纸化”模式提交申请。
Q:2019年2月1日起,企业还能通过“单一窗口”或者“关企合作平台”提交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登记申请吗?
A:“多证合一“是为企业增加一条便捷的注册备案路径,“单一窗口”或者“关企合作平台”的路径仍然有效,供企业选择。
Q:2019年2月1日起,企业还能通过“无纸化”模式提交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变更、注销申请吗?
A:可以。
转自 广州海关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