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还透露,政府可能需要数月时间,在现有贸易协定框架下重构特朗普的关税体系。期间,美方将通过新的调查程序,为针对特定国家和行业实施更长期关税措施提供法律依据。
在具体操作层面,格里尔以美国与印尼达成的互惠贸易安排为例称,美国可能依据第301条对印尼相关产业展开调查关务系统 ,并据此决定适用何种关税水平。此外,他还提到《1930年关税法》第338条仍具法律效力,在认定他国歧视美国贸易时,可对相关进口商品加征最高50%的关税。
与此同时,特朗普本人也释放强硬信号。他在社交媒体发文警告称,若有国家试图借最高法院裁决“规避”既有承诺,美国将依据其他法律征收更高关税。特朗普强调,尽管IEEPA授权下的关税被裁定无效,但总统仍可依据其他法律工具采取“更具威慑力”的贸易措施。
除普遍性关税调整外,美国政府还在推进新一轮行业性关税计划。据《华尔街日报》报道,白宫正考虑依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对六个行业加征所谓“国家安全关税”,涵盖大型电池、铸铁及铁制配件、塑料管道、工业化学品以及电网与电信设备等产品关务系统 。
此外,针对半导体、制药、无人机、工业机器人和太阳能电池板用多晶硅等九个行业的“232调查”也在进行之中。相关调查多数已启动近一年,在最高法院裁决后,政府可能加快进度。
分析人士指出,特朗普政府当前的做法,意在通过多重法律路径重塑关税框架,在维持对部分国家施压的同时,尽量避免再次陷入司法争议。然而,关税政策的频繁调整,已对全球贸易环境带来新的不确定性。未来关税走向,将取决于美国国内法律博弈、对外谈判进展以及主要贸易伙伴的回应关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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