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42号
关于通过深圳前海联合交易中心进口大豆有关通关事项的公告
为便利境内大豆产业链供应链相关市场主体通过深圳前海联合交易中心进口大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AEO系统,现就有关通关事项公告如下。
关于通过深圳前海联合交易中心进口大豆有关通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43号
关于开展《货物进口证明书(汽车、摩托车)》和《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两证合一”改革试点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进口机动车辆通关效率
AEO系统,促进我国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海关总署决定在上海海关开展《货物进口证明书(汽车、摩托车)》(以下简称《证明书》)和《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以下简称《随车单》)“两证合一”改革试点。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关于开展《货物进口证明书(汽车、摩托车)》和《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
AEO系统“两证合一”改革试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44号
关于进一步拓展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的公告
为落实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促进利用境外港口开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合作,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拓展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关于进一步拓展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45号
关于实施中国—乌干达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
2021年5月,中国与乌干达两国海关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乌干达共和国税务署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乌干达税务署AEO制度互认的安排》(以下简称《互认安排》)
AEO系统,决定自2023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关于实施中国—乌干达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46号
关于进口巴西陆生动物蛋白饲料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巴西联邦共和国农业和畜牧业部有关巴西输华陆生动物蛋白饲料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规定,5月4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巴西陆生动物蛋白饲料进口。
未完,续2
来源:海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