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与海关总署“推进数据共享 深化协同共治”合作备忘录有关要求,积极推进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培强高质量外贸市场主体,青岛海关AEO系统、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联合推出“税·关信用通”AEO共享赋能新质项目。
一、企业信用管理方面
1.海关“一对一”精准信用培育
青岛海关建立《税务部门出口退税一类企业信用培育库》,对税务部门认定的出口退税一类企业AEO系统 ,依企业意愿,提供“一对一”精准信用培育服务,提升培育效能。
2.海关优先认证
青岛海关对税务部门认定的出口退税一类企业,实施优先认证。
3.海关优先培育
青岛海关建立《税务部门出口退税二类企业信用培育库》,对税务部门认定的出口退税二类企业实施优先培育AEO系统。
4.税务部门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限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参照出口退税一类企业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内完成退税手续。
5.税务部门“随报随审”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从海关高级认证企业中AEO系统 ,选取高资信重点外贸企业适用出口退税“随报随审”便利化措施。
6.税务部门给予信用培育重点企业便利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对海关已开展信用培育的重点企业参照出口退税二类企业给予便利。海关定期向税务部门提供信用培育重点企业名单。
适用主体:青岛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AEO系统、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出口退税一类企业;青岛海关重点信用培育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出口退税二类企业。
未完,续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