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科越云通关关务资讯

行业解决方案

热搜关键词: 合规认证 云通关报关平台 智能通关系统 AI报关引擎 AEO合规管家

三十六计话走私之借尸还

来源: 2021-09-10 阅读文本仅需3分钟
借尸还魂
  原意是说已经死亡的东西,又借助某种形式得以复活,用在军事上是指利用、支配那些没有作为的势力来达到我方目的的策略。战争中往往有这类情况,对双方都有用的势力,往往难以驾驭,很难加以利用。而没有什么作为的势力,往往要寻求靠山。这个时候,利用和控制这部分势力,往往可以达到敢胜的目的。
  在走私案件中,走私者往往注册或购买一个空壳公司作为走私“道具”。“借”空壳公司之“尸”,“还”走私行为之“魂”。
实例:空壳公司”虚报价格大肆走私 偷逃税款4000万
  欧×才、陈×涛为首的特大价格瞒骗走私团伙通过购买和注册“空壳公司”,低报价格大肆走私进口电子元器件,案值近5亿元,偷逃国家税款4000余万元。
  2006年7月初,深圳海关审单处发现一个异常信息,关区某品牌电子元器件申报进口的价格与市场价相差极大,有的甚至不到市场价的1/10,存在低瞒报价格走私嫌疑。该关缉私部门随即对线索展开调查。调查中,缉私民警调取了该类产品两年内的报关资料,并到相关厂家和市场实地调查、收集有关资料。经过对近年来大量进口的部分电子产品尤其是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电子行业申报的数(重)量、价格等电子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核查,缉私民警发现,关区二十余家进口电子元器件企业有低瞒报价格走私行为。
  据缉私民警介绍,以该品牌半导体元器件为例,其采取金字塔型的销售模式,即:生产商(或称供应商)—区域代理—分销商—其他客户,货物价格也以5%的幅度由上至下逐渐递增。按照常理,深圳市钦×进出口有限公司等企业进口该品牌半导体元器件的价格应该比分销商高5%或以上。但调查的事实并非如此,相同型号的元器件,分销商报价为人民币1-2元/个,而钦×等公司向海关申报的价格99%都在人民币0.1元/个以下,价格反差超过10倍以上。同时,缉私警察在对钦×进出口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调查时发现,这些企业根本没有业务,基本上属于“空壳”企业。
作案手段隐蔽:辗转交货逃避查缉
  海关缉私部门随后从人、货两方面对该二十余家公司运送进口货物的车辆及司机进行监控。缉私民警发现,运货车辆入境后都会从梅林检查站出关,开往华南物流城旁边的一个汽车修理厂,并将货物卸到修理厂里的“福×仓库”内。之后,货物由面包车运送到市内其他仓库。在对司机的跟踪监控中,缉私民警发现,在装载目标货物入境前后,司机都和名叫欧×才的人联系。而与欧×才来往密切的陈×涛也进入缉私警察的视线。缉私民警排查后得知,陈×涛正是货主,负责在香港组织货源和国内销售,欧×才则负责走私货物的通关环节。
  缉私部门透露,该团伙一般在周一至周五实施走私,每次走私2-3车货,团伙成员相当警惕,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每次走私,只有第一车报平安后,第二车货才会发出,待所有车辆顺利过关后,货主陈×涛再入境。据称,每次实施走私,走私分子都通知各收货点作好接运准备。为防止收货点暴露,最大限度地避免海关查缉,走私货物入境后,并不直接送往收货点,而是运到在深圳梅林、西丽设立的仓库或中转站,随后才将私货分发给各收货商。掌握了走私团伙的目标人物及走私规律后,缉私部门决定等待时机收网。
抓捕行动斗智:欲擒故纵钓出走私“大鱼”
  2007年9月6日,缉私部门得知该走私团伙将再次实施走私,立即部署100余名警力分布在该团伙出入境口岸、货物中转站等8个网点,随时准备开展查缉行动。当日晚,装载了涉嫌走私电子产品的两辆中港两地牌货车陆续入境,随后,货主陈×涛入境,缉私部门开始抓捕行动。
  据了解,行动中,缉私部门抓获欧×才等涉案人员22名,查获两辆涉嫌走私的货车,查扣电子数据资料、报关单、账本、假印章等证据材料一批,缴获两车涉嫌走私的IC、电容、三极管等电子元器件,货值近千万元。经清点,两车所装的货物与进口报关单申报的品名、型号、数量等均严重不符,经海关计核,仅该两车就偷逃税额一百五十余万元。然而,异常警惕的陈×涛入境后,在与其他成员联系不上的情况下,意识到自己的走私行为已经败露,于是仓皇而逃。
  追逃民警分析认为,由于刚刚案发,嫌疑人肯定不会轻举妄动,遂决定采取欲擒故纵的方法,暂且“放弃”抓捕陈×涛等。民警随后详细了解每一名在逃人员的信息,从房产、车辆等资料中捕捉嫌疑人可能落脚的地点,逐一排查。据称,在逃嫌疑人随后放松了警惕,开始出来活动。2007年3月28日,追逃组经过漫长的排查、蹲守、分析,发现了陈×涛的蛛丝马迹,一举在宝安区某宾馆将该陈抓获,并搜查到部分单证。7月10日,负责制单的郑×旸被抓获。
查明犯罪事实:里应外合逃税4000万
  落网后,陈×涛、郑×旸相继交代了犯罪事实。自2005年4月以来,陈×涛负责在香港组织购买电子元器件,由欧×才以“包税”形式代理报关。缉私部门透露,每进口一吨电容或者电阻,陈×涛支付欧×才5500至6000元人民币作为“通关费”,而二极管或三极管则按照每个0.2元的价钱支付“通关费”。据悉,欧×才一方面收取通关费,另一方面则利用其弟弟欧×松挂靠深圳市惠×报关有限公司工作的关系,以每月3000元人民币的工资聘用郑×旸制作虚假的进出口报关单。同时,为了不引起海关的注意,欧×才还以200—300元人民币/货柜的价格购买皮包公司(有外贸经营权、但无实际业务的公司)盖有印章的空白A4纸,以卖单公司名称作为经营单位,制作虚假合同、发票、装箱单、委托报关协议等资料。
  为查明全案犯罪事实,专案组另辟蹊径对该案上下家公司展开了全面深入的追查。通过调取、分析三十余家涉案企业工商注册资料及成千上万份进出口电子数据,对涉案产品的品牌、数量、规格进行区分,对十多家国内相关企业进行走访调查,同时梳理涉案企业的资金流向,专案组查明了以欧×才、陈×涛为首的走私团伙采取价格瞒骗手法走私100余车电子元器件的犯罪事实,打牢了案件的主要证据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