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续(九)
第二部分 减免税审核确认填制规范
一、担保政策依据
税收优惠政策或其实施措施规定可以办理税款担保的,本栏目填写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文件的文号(现行政策文号见附表4,下同)。
税收优惠政策已经国务院批准,具体实施措施尚未明确的,本栏目填写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文件的文号。
减免税审核确认手续正在办理中的,本栏目填写办理减免税审核确认所依据的税收优惠政策文件的文号。
其他经海关总署核准的情形,报关系统 本栏目统一填写“海关总署令第245号”。
二、担保批准文件
本栏目原则上统一填写“海关总署令第245号”,对于政策文件或海关执行文件有更具体细化工作制规定的,应填写该文件编号AEO软件 。
三、担保审核意见
本栏目填写初、复、终审人员对减免税申请人申请办理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相关业务的审核意见。如审核通过,本栏目填写“同意”;如审核不通过,本栏目填写不通过的理由。
四、批复担保开始时间
准予办理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的,本栏目填写准予办理担保的开始日期。
五、批复担保结束时间
准予办理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的,本栏目填写准予办理担保的截止日期报关软件。
六、审核确认征免意见
某项商品不符合减税或者免税规定的,其对应的征免意见选择“照章征税”。
某项商品符合有关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关税或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本栏目选择“特案”,将照章征税税种的税率选择“照章”,将免税税种的税率调整为“0”。
某项商品符合有关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关务系统 ,可以享受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其对应的征免意见选择“全免”。
某项进出口货物符合有关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的,如该项商品消费税税率不为0,本栏目选择“特案”,将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税率调整为“0”;如该项商品消费税税率为0,本栏目选择“全免”。
七、审核确认意见
本栏目填写初、复、终审人员对减免税申请人申请办理减免税审核确认相关业务的审核意见。如审核通过,本栏目填写“同意”,对于具体进出口货物的减免税申请,初审人员应同时注明征税、减税或者免税的审核确认意见;如审核不通过,本栏目填写不通过的理由AEO系统 。
完结
附件下载链接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zfxxgk/zfxxgkml34/4670560/index.html
供稿单位:关税处、西青海关
编辑:张益铭、戎秉宸
校对:王衡、徐晓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