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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进口实务中常见问题探讨

来源: 2021-09-07 阅读文本仅需3分钟

来源:《商场现代化》-经济视野

作者:孙少乾 北车进出口有限公司

摘要

随着国内企业技术升级改造的需求不断增强,设备进口业务突飞猛进。然而,技改设备进口业务从项目立项、招标、签约到运输、清关和付汇各个环节都可能出现一些问题,本文总结了设备进口实务在不同阶段容易出现的问题,并提供了对应的参考建议。
关键词:技改设备;进口;清关;问题


 

多年来,人民币升值推动了进口业务的发展,许多企业进口业务量激增,获利不菲。然而,有些进口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了一些难题,笔者在北车从事数年的技改设备进口业务,在进口实务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教训,也总结了一些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本文按照这些问题出现环节逐一介绍,并提供相应的建议,愿与各位读者探讨和分享。
一、投资技改项目立项阶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
  投资技改项目立项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得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或者其他证明,用于办理进口减免税手续。项目立项应具有前瞻性,对项目需要的进口设备的名称、参数等信息有必要的了解,同时兼顾项目实施的周期。
  立项阶段可能出现的问题多在细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立项申请书中“进口设备及技术名称”编写不规范。例如将一套“数据采集传输系统”命名为“数据采集设备及线缆”,后续招标和签约也按照这个名称实施,然而,从表面上看该进口设备就包括两个设备,一个是数据采集设备,另一个是线缆。办理清关手续时,海关要求两种产品单独清关,需要提供线缆的CCC 证明,而国外产的线缆很少具有中国的CCC 认证,这就为清关造成很大的难度。(2)免税证明有效期不足。技改项目实施企业的主管海关签发的《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有效期不能超越主管部门项目批复的执行年限之内,而进口项目执行过程中经常出现项目推迟、延迟交货等情况,因此,进口货物的实际进口日期可能会超出免税证明的有效期,造成企业无法免税。(3)项目内容不包括在企业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中。很多企业申请的投资项目是用于生产新产品,而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并不包括这些产品,所以在海关申请免税证明时,无法顺利通过审批。
  避免出现以上这些问题需要项目立项人员与进口业务人员、公司财务人员实时沟通,在项目立项阶段就未雨绸缪,消除可能出现的麻烦。例如,进口设备名称要采取规范的名称,为清关理清障碍;在预计进口设备需要延期交付时,及早向主管部门申请延期项目确认书,未办理免税证明理清障碍,避免企业承担不必要的税负;如果项目内容超出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企业应尽早办理营业执照增项,避免临近清关才发现问题,避免发生滞箱费、滞报费等不必要的费用。
二、运输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通常,国际货物运输环节的责任划分按照合同约定的贸易术语执行,并按照INCOTERMS 2010 等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解释。目前来看,运输过程中常见的问题有以下几点:(1)漏发货物。由于制造商或卖方失误造成货物漏发,后补发货物。如果前期的货物已经申报入关,并按照合同约定价值全额纳税,而漏发的货物仍然需要按照货值缴税清关,会产生额外的税款;更有甚者,如果漏发的货物是受进出口许可证、CCC 证明等监管的货物,清关手续将更加繁琐。(2)海运货物船期短,企业来不及取得报关单据。例如从日本、韩国、香港等港口发运至天津新港的货物船期只有3 天-5 天,而通过信用证流转单据的时间则可能达一周,这就导致提单等清关单据无法在货物抵港之前到达进口企业,进口企业因此无法及时清关,从而产生滞箱费、滞报费。
  解决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需要在合同条款中做特殊约定,并在货物装运前后加强与卖方的沟通,及时了解货物装运的动向。对于漏发货物,可以有以下几种解决方法:(1)如果漏发货物不涉及免税和进口许可证等监管,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将运输方式修改为分批发货,同时修改信用证,和商业发票等清关单据,分批报关,避免对漏发的货物重复缴税;(2)向海关和商检申报,按照漏发货物处理,但是需要商检和海关验货,并出具书面证明,这种方法耗时较长,手续繁琐,可能会产生滞箱费等费用;(3)如果进口设备整机为免税货物,分批进口的货物无法享受免税,或者漏发货物(如电缆等)单独进口需要提供进口许可证、CCC 证明等进口证明,则建议现将已装运货物储存在海关监管的保税仓库,再等漏发货物到港后再次进入同一保税监管仓库,然后将两批货物合并后从保税监管仓库清关,这样可以使用免税证明,且无需为漏发货物办理各种监管证件,但是海关监管仓库的会产生仓储费用,究竟选择何种方法需要酌情而定,并作成本分析。
  对于船期短的亚洲港口,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1)装运前要求船公司延长免箱期,这样可以免除部分滞箱费;(2)货物装运后,第一时间将1/3 套运输单据快递至进口经营单位,用于清关,另外2/3 套运输单据用于信用证议付;或者约定货物放行方式为电放,即收货人无需正本单据即可提货。然而,约定2/3 交单或电放提单对进口方有利,对出口方而言就是风险,存在货两空的可能。
三、进口清关和商检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
  对于进口企业而言,清关环节的需要关注的问题最多,监管证件、商品编码、包装等都可能会出现问题,但是只要贸易是合法的,申报是符合规定的,就不会有多大的问题。从这些年的进口经验来看主要有这些问题:(1)分批发货时,可能有些小批次的产品涉及进口监管证件而无法清关。例如我们曾经进口一套柔性生产线,合同约定货物分两批发送,其中第一批货物为车间预埋件,主要是一些电缆,而进口电缆需要该电缆的CCC 证明,即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而国外生产的电缆却没有这种证明,因此无法进口清关,也无法办理免CCC 证明的手续,最后不得已退运该货物,然后重新与后续装运的整机一同发货,才顺利清关。(2)产品命名不规范。这种情况下的进口产品多是一个大的系统,其中包含多个具有独立功能的子项。例如我们曾经进口一套品名为“传导抗扰度测试系统”的产品,由于立项、招标等环节都采用了这个名称,所以签约时也采用了这个名称,但进口时却无法为该系统找到对应的商品编码,因为该系统包含5 个具有独立功能的子系统:静电放电模拟器、抗干扰信号模拟器、连续波模拟器、谐波闪烁分析仪和阻尼振荡波模拟器。最后不得不签订补充协议,拆分商品名称,明确这些子项的名称、数量和价值,并修改了商业发票和装箱单,才顺利清关。(3)运输单据存在特殊说明。这些特殊的说明一般会对清关造成一些影响。例如,我们曾经进口德国的一套锻压设备,货物中有一件用于粘合地基和设备的粘合剂,该粘合剂含有双酚A 型环氧树脂,属于危险品,因此船公司在提单上标注了“PACKEAGES WITH IMO CLASS 9, UN NUMBER 3082”。
  如果提单上没有出现此类标注,进口清关时可按照整机进口报关;然而有了明确的标注,就需要单独的为该产品清关,并提供特殊的单据,包括《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性声明》、《产品用途声明》、《危险品情况说明》、《危险品代理申报委托书》,同时还要提供该产品的中文版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除了会产生滞箱滞报费之外,清关不畅还会增加运输车辆的占用成本,尤其是对于车船直取的货物,因此对畅通通关对于进口成本控制意义重大。为实现顺利通关,进口企业可以尝试以下工作:(1) 委托一家信誉好、实力强的进口代理报关企业代理清关;(2)提前与海关、商检等部门沟通,确保清关顺利;(3)与外方保持畅通的沟通,如有必要,及早通过签订补充协议、补充进口单据等途径确保顺利通关。但是,要牢记一点:无论如何都要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
四、对外付款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
  对于进口企业而言,进口付汇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获得满足合同要求的商品。无论是通过T/T 还是L/C,进口付汇的操作都很简单,难点在于如何确保付出的外汇能换取合格的商品,同时尽可能规避外汇风险。
  我们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保证卖方切实的履行合同:(1) 银行担保。例如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质保保函等各种银行保函为买方保留了索赔的权利,从而约束卖方切实履行合同,有些国家,如美国,可用备用信用证代替保函;(2)要求外方购买产品责任险。产品责任险可以防止卖方无力偿还由于产品责任导致的巨大的直接损失。(3)货物预验收。在货物装运之前,买方或最终用户可以到制造商工厂实地检查设备,确保设备达到要求之后签订预验收证明,允许发货,预验收证明作为信用证议付单据之一。(4)质保款延迟支付。在设备质保期结束之后再支付尾款,以约束卖方确实履行质保责任。
  外汇风险也是对外付款环节应该关注的一项重要内容,最近一段时间,美元维持强势,欧元、日元等货币疲软,尤其是欧元,一年内贬值近20%,这对于进口企业而言存在极大的风险,如果一年前签订的亿欧元几家计价的进口合同今年才对外付汇,则可以节约大约20%的购汇成本;相反,如果签订合同之后就对外付款,或者签订合同后就购买欧元外汇锁定了汇率,则无法获益于欧元贬值。在此,我们并不主张企业从外汇波动中投机获利,但是主张企业适当关注汇率的大势,并结合银行的外汇远期牌价,适当采取远期结售汇操作,规避一定的外汇风险。至于操作策略,各大银行的汇率管理及产品策略中都有介绍,不再累述。
  在进口业务中,银行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由于银行的参与,买卖双方获得了信用保障,促进了国际业务的繁荣;另一方面,只要银行参与的活动,都会产生费用,开立和修改信用证、开立保函、对外汇款、保函核对、保函索赔、收发电文、远期结售汇……用到银行的方方面面都要收取费用。因此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要注意通过选择付款方式、减少银行参与非必要的环节,控制财务费用。
五、进口项目完成之后要尝试办理进口贴息
  技改设备顺利进口并完成安装验收,按照合同提供质保,并支付尾款,项目完结,财务部门可以将该进口设备转入固定资产了,而业务部门还应该关注进口贴息。近些年来,为了发挥财政资金在扩大进口,促进贸易平衡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等方面的宏观导向作用,财政部和商务部制定进口贴息办法,由中央财政对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列入《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中的产品(不含旧品)、技术,以贴息的方式给予支持的专项资金。进口贴息政策已经实行10多年,为很多进口企业补贴了可观的资金。然而,很多企业,尤其是小企业并不知道进口贴息政策,白白浪费了国家的大好政策;也有的企业尽管知道了进口贴息政策,但是申请贴息时已经超出了有效期。商务部大多在每年上半年会发布办理进口贴息的通知。届时,各地商务局会组织一些培训会议,为企业办理进口贴息提供指导,进口企业可以利用这些机会为企业争取一份财政补贴。
六、结论
  伴随着中国在国际经济体系中的地位日益增强,国内企业技术升级改造的需求强劲,技改设备进口业务大有可为。在技改设备进口业务执行的过程中,虽然会出现大大小小的问题,但是只要进口企业遵守法律法规,加强与合同各方以及进口代理清关企业、海关、商检以及银行等参与主体的沟通,未雨绸缪,迅速反应,灵活机动,就会为企业技术升级改造做出巨大贡献。